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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公布了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我市成功入围。
自2019年起,中央依法治国办组织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每两年开展一次,梯次推进、辐射带动,树立一批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典型标杆,营造法治政府建设创优争先的浓厚氛围。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既是着眼丽水打造法治浙江示范区,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需要,也是着力改善营商环境、推动政府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自2020年提出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目标以来,我市通过“五个坚持”布局,实施法治丽水建设八大专项行动,持续打造浙西南革命老区法治实践新高地。2020年、2021年,我市连续两年被评为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创成首批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2021年度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94.07分,位居全省第一,景宁等6个县(市、区)进入全省前十。
坚持示范引领,“三级联创”一体推进。市县两级同步启动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在全省率先建立专班化运作机制,紧盯100项创建指标,建立闭环推进机制,“清单化”交办任务3130项。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推动法治建设迭代升级,培育出一批具有辨识度的法治建设成果,美丽河湖面治理“一件事”场景应用、法律监督年度报告制度等5个项目入选省2021年度有辨识度有影响力法治建设成果;阳光票决等6个基层优秀创新实践获评省级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项目91抖音。
坚持依法行政,“制度规范”全域覆盖。在全省率先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生命周期9项配套制度。编制相关环节流程标准,形成“三级逐审”模式,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构建“全业务、全流程、全领域”依法行政机制,实现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等的100%全域覆盖。2021年,全市一审行政诉讼败诉率为全省最低,发案量较上两年同期平均值下降10.4%;行政复议纠错率较上年下降8.1%,复议后败诉率为零。
坚持法治为民,“群众满意”全省领先。聚焦群众关心的重点领域及实际需求,找准立法“小切口”,按下立法“快进键”。先后出台《丽水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丽水市物业管理条例》《丽水市城市养犬管理规定》等13部地方性法规。构建“规范制度+优先调解+联合协作”模式,制定《丽水市行政裁决程序规则》,绘制行政裁决流程图,通过打造专业调解团队、深化部门与法院联动、协同矛调中心与行政裁决中心工作机制,坚持调解优先、能调尽调,发挥行政裁决在化解民事纠纷中的“分流阀”作用。
坚持深化改革,“法治资源”全域共享。助推“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改革,发布全省首个《基层法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落实基层法治建设双向考评机制,健全“10+100”法治建设示范乡镇指标体系,实现县乡村三级法治建设全领域推进。目前,全市“1+8”执法队伍执法力量下沉一线达89.9%,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增至1461项,覆盖25个领域。通过平台建设,形成“1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推动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向农村辐射。
坚持补齐短板,“重点指标”全面提升。明确法治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共同富裕制度体系建设等八大主攻方向,重点指标取得全面提升,律师万人比从2019年的1.95提升到目前的3.4;通过“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年”等法律服务活动,为市域重大项目规避法律风险3000余条,涉及金额260亿元。2021年,社会公众对法治政府评价9个方面中,8个方面评价结果全省第一。
来源:丽水日报 记者 杨敏 通讯员 蓝陈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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